汽車租賃行業風險難防控 加裝GPS有效防控車輛損失
- 發布日期: 2011-10-27
- 生成日期: 2022/6/1
- 發 布 人: 衛通達
- 信息來源: 六安網
本報報道六安汽車租賃公司(店)在承接租車業務時,工作人員對租車人審查“馬虎”。警方人士說,租賃公司審查租車人身份證件不嚴只是一個方面,更多是車子租賃出去以后,他們無法掌控車子的用途和去向,極易引發其他案件,車主也跑不掉干系。
據一位警官介紹,去年夏初,舒城警方打掉數個賭博團伙,查扣幾輛涉案汽車,其中有一輛是涉案人從六安某汽車租賃公司租車去參賭。案發后,公司經理到舒城公安局吵鬧要車子,說車子不是涉案人的,扣押沒有理由,還叫囂扣押的損失由公安機關賠償。
幾年前曾在市區豪門花園開過汽車租賃公司,現改行做汽車專賣的倪先生說,在六安做汽車租賃生意很簡單,隨便找個門面請幾個人,再拉上幾輛私家車“掛靠”進來就可以了,多數租賃公司出于風險防范都不愿意跟私家車車主簽訂租賃合約,都是以“委托代租”形式經營。
昨日,記者在市區解放路某汽車租賃公司采訪時,碰巧遇到一位姓霍的車主上門與租賃公司經理交涉糾紛。霍先生說,今年春節后,通過朋友介紹,他將自己的一輛北京現代轎車交給這家租賃公司,月租2900元。“剛開始公司還正常支付月租,但是從6月份就開始拖欠租金,說夏天租車人少,生意不好做,8月底大學生上學,10月份有個小長假,生意火爆,一定付清租金。可10月快完了,還是沒見著租金。沒租金拖幾天也行,可是十一長假,公司把我車子租給人開,沒想到租車人喝酒,酒后駕車又發生車禍,保險公司拒賠。車禍受害方天天找我要錢付醫藥費,我找租賃公司,租賃公司又不出錢。”
霍先生向記者敘述時,租賃公司經理不斷地插話,說“不是不出錢,是等交警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書。”經理從辦公桌抽屜拿出兩頁紙,對霍先生說:“前天拿到事故認定書,今天就約你來談事。”
記者問霍先生有沒有跟租賃公司簽過合同,比如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嫌其他案件如何分擔責任,霍先生說沒有,是朋友介紹的,有口頭約定。
口頭約定變數很大,能起證據作用嗎?這風險大呀!
這家租賃公司經理說:“其實做汽車租賃生意風險確實很大,不但是車主,公司風險也大。他說他經常睡不著覺,車子租出去,一怕被騙租,二怕出交通事故,三怕被不法分子開去作案干壞事。業內人都知道這個行業漏洞多,車子租出去了,控制權不在公司也不在車主手上,車子能不能安全回來,就看運氣了。”
“為什么不安裝GPS定位系統,以便隨時掌握車輛動態?”記者問。
經理回答:“我們和車主是委托代理關系,車子所有權是委托人的,他們節省錢不裝,我們代理人也沒法子。”
整理:洪麓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