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嚴管營運客車使用GPS 限速行駛
發布日期:: 2011/10/8 作者來源:: 網上車市/衛通達
出站前必須持有檢驗合格證,車身必須粘貼反光標識,必須安裝使用GPS,大力推行后半夜的3個小時停車休息,不同公路等級實行限速行駛。這是記者昨日從呼和浩特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對營運客車的新要求,以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據呼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監督必須加強,客運車每日出發前,要嚴格車輛安全檢驗,檢查全球定位系統GPS的良好程度,檢驗合格方可出站,客運場站要按需配備安全監督員。客運車輛出站前必須持有交通運輸部門統一印制的檢驗合格證,由安全監督員、司乘人員向乘客講解安全逃生知識。營運客車要全部粘貼反光標識。客運企業要利用衛星定位監控平臺,加強動態管理,及時提醒和糾正客運車輛超速、超員、和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客車駕駛人故意關閉、遮擋、損壞GPS監管設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屢教不改的,依法吊銷其從業資格證。呼市交通局、交警支隊督促運輸企業,大力推行臥鋪客車凌晨2時至5時臨時停車休息措施。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超過90公里/小時,在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以下公路行駛時不得超過80公里、70公里、60公里/小時。
整理:洪麓豐